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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副部长王军2011年9月27日在“推进就业政策落实 加强就业专项资金
发布时间:2012-04-05 13:00 作者:LUPA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2011927日在

“推进就业政策落实 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很重要,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的会议,是具体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3号)文件的会议。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认真抓好会议要求的各项工作。下面,我就财政部门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稳定之基,既关系到劳动者自身的生存发展,更影响到社会的安定和谐。促进就业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公共财政的支持重点。积极的就业政策实施以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十一五”期间,共投入就业专项资金2256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1512亿元,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心之大,措施之实,力度之强,由此可见一斑。

      在不断加大就业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从2002年积极的就业政策出台以来,两部多次制定完善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支出范围,规范资金的申请、审核、拨付程序,各地也及时制定了实施细则,使就业资金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2007年和2009年,财政部驻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先后对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就业专项资金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了相关违规问题和责任人员。可以说,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在不断提高。

      “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努力实现充分就业。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就业目标,需要财政进一步加大投入,也对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也作出了重要批示,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作为一件大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纳税人的钱管好、用好,把惠民资金花得安全、花出成效,让劳动者真正感受到就业政策的实效。

    二、深入分析,准确把握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在充分肯定促进就业和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不容乐观。在这次对9省市就业专项资金审计中,就发现许多问题。从面上看,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只9省市有,其他没有被审计的地区也可能或多或少地存在;从时间上看,许多问题并不是这次审计才发现的,在以前年度的检查中就已经存在,属于屡纠屡犯。除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目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细化。促进就业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新矛盾、新问题不断涌现,有的地方对就业形势分析判断不够准确,对就业方式的变化缺乏深入分析,对享受各项补贴的人数、标准等没有进行科学、严谨的验算,预算编制不能准确反映就业状况的变化和就业工作的需要。二是预算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快。截至20118月底,就业专项资金累计执行409亿元,完成当年预算的57 %,低于序时进度66%的要求。另外,就业专项资金累计结余仍然较大。大量资金沉淀下来,既造成资金闲置浪费,更加大了资金监管风险。三是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2010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特定就业政策补助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支出项目占67%;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具有促进性质的支出项目仅占14%(其余为扶持公共就业服务和其他支出)。大量资金用于保障性支出项目,虽然可以暂时安置部分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但这部分困难人员很难转化为正常就业,政府投入成本高,可持续性弱;而促进性项目支出过低,意味着就业专项资金对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方面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出现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在思想意识上,个别地区对民生资金是“高压线”认识还不够,存在重支出、轻管理的思想;在政策落实上,有的地区对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需要大量细致工作的补贴项目,政策落实的积极性有待提高,落实力度有待加强;在审核监督上,少数地区没有认真履行按人审核、实地核查、公开公示等工作程序,审核把关不严,跟踪管理不够,监督检查不到位;在基础管理上,不少地区还没有建立政策落实和资金审核监管的信息系统,管理手段薄弱,难以适应政策对象的快速增加和资金投入持续扩大的需要。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水平

      针对审计署对9省市的审计情况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的其他突出问题,103号文件对加强政策落实、规范审核管理、强化督促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等都提出了进一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抓紧贯彻落实。

      一是要抓违规问题整改到位。9省市要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 “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的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根据9省市反映,目前绝大多数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或者已经制定整改计划,正逐步落实,整改工作总体进展较快,落实有力。在按规定积极整改的基础上,9省市要举一反三,深刻分析问题原因,查找工作漏洞,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就业专项资金等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管理,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其他地区也要引以为戒,认真自查,及时整改。

      二是要抓预算安排执行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劳动力供求状况、财政收支状况等因素,合理编制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坚决杜绝虚列预算或用就业专项资金平衡预算。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按照“及时、均衡、有效、安全”的要求,加快预算执行。要深入分析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问题,立足于政策落实,积极稳妥地消化结余资金,坚决杜绝为了加快执行进度突击花钱的现象。

      三是要抓财政审核监管到位。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多,补贴对象广,审核中既有对人员身份的核实,也有对就业状况、培训状况、社保缴费状况等情况的认定,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但事在人为,只要把工作做实、把对象核实、把情况摸实,资金安全一定会得到有效保证。103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审核监管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审核抽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把好资金拨付前的最后一道关卡;要切实落实监督检查责任,按要求将自查和互查常规化、制度化,以检查促管理;要切实完善资金分配制度,中央财政对检查中发现有违规问题的地区,要相应扣减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部门也要建立这方面的奖惩制度。

      四是要抓政策调查研究到位。在9省市就业专项资金审计中,审计署提出目前就业政策实施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四季度,我们两部将就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公共就业服务等目前就业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政策开展系列调研活动,请大家积极配合。同时,各地财政部门也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主动地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前瞻性政策建议,并及时报送两部参考。

      五是要抓干部廉政教育到位。近年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业务范围越来越大,管理的资金越来越多,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财政社保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要认真梳理各项就业和社保资金管理中的漏洞,不断完善制度,减少廉政风险;要加强监督制约,仔细查找各项业务流程、各个工作岗位中的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责任制,使风险防控到人,防控到岗;要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实现业务与廉政两促进、两提高。

      同志们,保证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有许多困难要克服,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要探索。我们要坚定信心和决心,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规范操作,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强化手段,及时完善制度,严肃处理违法乱纪人员,让就业专项资金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

 

    (本文系财政部副部长王军2011927日在“推进就业政策落实 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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