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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筑巢引凤” 引进万名大学生聚威创业
发布时间:2015-12-31 14:58 作者:LUPA

来源:大众网威海频道

    记者从威海人社部门获悉,为加快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威海创业就业,《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威创业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对引导大学生聚威就业创业,以及引进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聚威服务等方面做了充分说明。

  《办法》指出,通过发放政府住房补助的方式,帮助解决来威就业、创业人员的住房问题,尽可能吸引高层次人才来威创新创业,用3年时间引领扶持不少于2000名大学生自主创业,引进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两万名以上。

  在引导大学生聚威就业方面,要鼓励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实施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社区就业”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全面落实好服务期满就业政策,加大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定向考录县级以下公务员的比例。

  此外,定期举办威海市大中专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邀请各地高校毕业生来威海就业;定期组织威海市高校毕业生缺口较大、薪酬待遇较高、工作环境优异的企业,赴外地高校开展招聘活动,吸引紧缺专业毕业生到威海工作。加快建设校企合作就业平台,定期组织企业走进驻威高校开展宣讲活动。

  在引领大学生聚威创业方面,《办法》指出要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完善工商登记“绿色通道”,积极落实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多渠道提供资金扶持,给予自主创业大学生最高额度30万元、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最高额度3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办法》指出,加快建设威海创业大学,在各区市、各驻威高校成立创业大学分校,积极为有创业意愿的人员提供免费“创业知识+模拟实践+实际操作+跟踪扶持”四级创业实训。强化创业载体建设,各区市、各驻威高校应围绕产业和学科优势,合理布局,加大创业平台建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孵化基地,达到市级标准,经认定成绩突出的,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资金奖励。

  在引进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聚威服务方面,《办法》指出,自2015年1月1日起到威海市教育、卫生、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或到威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享受住房补助政策。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按年度考核发放,连续发放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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