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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就业创业好政策一箩筐
发布时间:2015-11-20 16:09 作者:LUPA

来源: 齐鲁晚报(济南)

近日,解读市政府关于新形势下促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枣庄市会展中心召开。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会上针对备受社会关注的大学生就业创业问题以及一些就业困难人员采取的帮扶措施等进行了解答。

完善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积极的就业援助,是各级人社部门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义不容辞的责任,群众的期待多,社会的关注度高。”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邓国庆在会议上表示。

对就业困难人员开展积极的就业援助,下一步,人社部门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长效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就业援助办法》和《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两个文件,规范就业困难人员的范围、认定程序和援助措施,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出现一个、认定一个、援助一个、稳定一个”;同时,调整就业援助政策。将岗位补贴的范围扩大到所有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对安排困难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按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50%-60%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并延长部分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补贴时间。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期满后仍难以就业,且工作期间考核优秀的人员,经人社部门认定审核后,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延长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年。

今年,千名大学生有望获扶持实现就业

另外记者获悉,为推动大学生这个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人社部门将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记者从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邓国庆处获悉,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确保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确保毕业生整体就业率达到85%以上;同时,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通过开展创业创新教育、落实税收减免优惠、推荐创业项目、搞好创业服务等措施,积极促进大学生创业,2015年全市计划帮扶1000名大学生实现创业,截止9月底已完成全年计划的81.6%。

此外,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是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为鼓励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对新招用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市内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吸纳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为推动大学生这个重点群体的就业创业工作,人社部门将加大大学生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区(市)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为大学生创业者免费提供经营场地,帮助其顺利实现创业,并加强大学生微信平台建设,在市、区两级全面开通大学生就业微信平台。”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副主任邓国庆在介绍中表示。

创业大学 月底将建成营运“创建创业大学是市政府今年确定‘百件惠民实事’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关心下,目前大学已经进入了全面建设阶段。”会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作亮针对创业大学建设情况进行了介绍。

记者获悉,目前,枣庄市创业大学经市编办批准注册为事业法人组织,市财政局已拨付到位建设资金350万元,枣庄技师学院提供了6000的办学场地,引进了民营资本投资700万元参与共同创建工作,现正进行场地改造和有关设施设备购置,并着手开始第一期学员的招生工作,预计大学将于11月底建成并挂牌营运。

创业大学正式运营后,赵作亮说,计划每年招收2000名学员进行创业培训,将致力于把创业大学建设成为一所集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非学历创业创新人才培养载体,更好地服务各类创业群体投身创业,促进各类创业实体的生成和发展。同时,按照市政府《关于批准成立枣庄创业大学的批复》要求,将尽快启动在区(市)和驻枣高校的分院设立,加快创业孵化中心的配套建设进度,使培训后的学员能够尽快开展创业实战和新创企业的健康成长,使枣庄创业大学成为成为优质就业的精准服务基地。(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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