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南方日报(广州)
日前,清远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用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纵观《意见》的主要内容,窃以为,这无论对于创业者抑或劳动者个人来说,可谓是一场“及时雨”。
根据《意见》,在充分使用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同时,2016年—2018年,清远财政每年将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市级专项资金,统筹用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设立创业引导基金、补充创业担保贷款基金、公益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及工作经费等就业创业方面的支出。
《意见》中还特别提到了“初创企业”。何为“初创企业”?是指在清远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为了鼓励创业,小额担保贷款也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尤其针对自筹资金不足的初创企业,个人贷款额度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为了减轻个人贷款和捆绑性贷款的压力,政府还给予了贴息政策。
笔者梳理《意见》发现,以往政府对企业的补贴,更多的是关注大企业大公司,对于小微企业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也存在,但特别针对“初创企业”的政策则是首次提出。《意见》对补贴与政府服务都有较为详细的介绍,也说明了清远市在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是动真格了。
对于企业来说,在企业发展顺利的情况下,得到的补贴仅仅是锦上添花之效,而在企业最艰难时期得到补贴与扶助,才是真正的雪中送炭,也更为难得。因为初创企业最先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活下去,通常初创企业因刚刚创立,没有足够资金以及资源,往往都有资金短缺、人才匮乏(通常只有创始人以及为数不多的核心员工)、业务开拓吃力等等问题。对于绝大部分的创业者来说,能挺过创业初期的难关,企业通过自身人才的培养、业务拓展、资源开拓,一般比较容易走上轨道。相关针对性的补贴到来,正如一场“及时雨”,可以缓解一下企业在初创阶段的困境。
但是,雪中送炭需要送的不仅仅是补贴,还有政府的服务。除了有资金支持外,还需要在社会中营造出一种创业的氛围,既要向大众灌输创业的理念,传达创业精神,更要给予创业人创业信心。这些可以通过政府为创业者提供的一些具体服务中体现出来。而未来随着相关政策与政府服务的落实、完善,相信清远将成为粤北片区创新创业的新热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