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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扶持"返乡人员"创业 优惠政策每年吸引5万人返乡
发布时间:2015-09-25 10:42 作者:LUPA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兰州9月18日电 (记者 刘薛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18日披露,将完善扶持政策,以支持返乡人员领办农村新经济组织、参与精准扶贫为重点,力争全省每年新增返乡创业人数5万人,辐射带动40万人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甘肃省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中,鼓励返乡人员领办农民合作社、产业协会、专业合作组织等农村新经济组织,围绕规模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服务业以及农技推广、贸易营销、农资配送、信息咨询等建立营销渠道、打造特色品牌、分散市场风险。

  记者从这份实施意见中看到,在推进返乡创业工作中,甘肃还将重点依托精准扶贫战略,利用各种优惠政策,引导返乡人员与精准扶贫项目有效对接,参与贫困地区村道硬化、饮水设施建设、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建设、易地搬迁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返乡人员利用本地资源大力发展加工、仓储、保鲜等设施建设,带动贫困村牛羊肉、中药材、蔬菜、果品等地方特色优势产品精深加工,不断延长产业链。

  在扶持政策上,甘肃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人员将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税费优惠、减免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甘肃提出,自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对返乡人员创办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对返乡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价格调节基金和个人所得税。

  除此优惠政策外,甘肃对返乡人员所创办的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提供200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照基准利率的50%提供贴息。

  意见中要求,甘肃县市区政府履行好返乡创业工作主体责任,力争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建设3—5个返乡创业示范县,在每个示范县打造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和孵化基地、互联网创业示范基地、民族传统产业创业示范基地、创业示范街、示范社区等。对具备基础条件的示范县,甘肃省财政还将给予1000万元的奖励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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