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省政府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64号),意见指出,将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环境,优化就业结构,推动大众创业,同时控制失业风险,强化职业培训和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意见目标,2015年至2020年,每年城镇新增就业9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8.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4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稳定在82%以上。到2020年,第三产业从业人数比重达到60%。
2015年至2020年,扶持创建100个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创业创新平台;扶持创建3个国家级或省级创业型城市;统筹实施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和技能竞赛;每年为10000名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培训,为200名创业指导教师开展创业师资培训。
2015年至2020年,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确保零就业家庭和失地农户至少有一名适龄劳动力实现就业。
2015年至2020年,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5万人,培训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人员2万人;每年为5万人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扶持创建5个国家级或省级充分就业社区。力争到2020年,全省技能人才队伍总量达到67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