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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工作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5-08-21 15:27 作者:LUPA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新闻网 作者:马长福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民生之源,就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近年来,县委、政府十分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坚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统筹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建立了能够调动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创业促就业的工作机制。深入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围绕“全民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劳务转移就业、强化服务促进就业、优惠政策扶持就业”的思路,采取多种措施解决鼓励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发展和就业,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我县促进农民收入增加的主要渠道。打造“城固技工”劳务品牌,做大做强做优劳务输出,形成了“政府引导、市场就业、有序转移、保障权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新格局。广大群众外出务工使一大批务工人员摆脱了贫困,过上了富裕殷实的生活,而且还涌现出一批又一批返乡农民工带着资金回乡创业发展,造福家乡,为县域经济发展做积极贡献。

  据统计,截止2015年6月底,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54万人,创经济收入约为15.6亿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0%以上,已成为农民增收的增长点。采取多种形式培训城乡劳动力,年培训达40017人次,其中,技能培训456人,举办创业培训4期,创业培训200人,技能鉴定5批次2000人。

  一、县镇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工作

  1、落实政策,完善制度,培育激活就业创业主体。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切实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城固县移民搬迁群众就业实施意见》及《关于加大力度推进有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若干意见》等政策,从项目服务、用地政策、税费减免、资金扶持、优化创业环境、创业指导服务和技能培训等方面,切实解决农民创业普遍存在的资金、场地、技术、人才、服务等问题,努力建立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全方位的创业服务体系,大力鼓励支持农民工返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保护和调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为实现“六个城固”、“二次创业”目标做出了贡献。

  2、条块结合,突出特色,形成部门齐抓共管格局。教体部门强化职业学历教育;扶贫部门突出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培训;农业部门主抓农民职业技术提升;移民搬迁办主要做好移民搬迁群众的技术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人社部门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

  3、加强宣传,灵通信息,营造抓培训促就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和新兴传播平台,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采用咨询交流等方式,提高就业创业政策知晓度,让劳动者真正了解政策,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掌握技能,促进就业。

  二、技能培训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工作效果明显

  近年来,以扩大规模、提升质量、促进增收为目标,加快输出有序化、安置基地化、培训专业化、服务规范化进程,实施“输出与引回”并举,农民工返乡创业已成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扩展就业渠道的新亮点。回乡创业的人数逐年攀升,投资开发的项目主要有房地产开发、种养殖、农产品加工、个体工商批发零售、餐饮服务、汽车运输及其它二、三产业等行业,为全县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全县目前有返乡创业农民工2687人,创办经济实体1038个,实现产值3.3亿元,提供就业岗位3454人,带动就业5000多人。

  一是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倍增效应突显。通过“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扶持”的方式,鼓励引导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农民工自主创业,并为其提供5—10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为劳动密集型企业最高200万元贷款提供两年的贷款贴息扶持。自2015年上半年,发放小额贷款114笔2617万元。其中:个贷817万元,带动就业500人。

  二是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增长、安全生产、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工伤认定、法律援助服务、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作为政府惠及民生的实事,主抓不放手,扎实推进。

  三是强化公共服务机制。按照中省市要求,加大投入,建立了标准化县级公共就业服务场所,各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普遍建立,有序开展失业登记、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劳务派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工作,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已基本形成。

  三、进一步做好农民技能培训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工作

  1、加强宣传动员力度,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增加农民收入。一是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工需求调查,建立数据库。对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包括总数、年龄、技能水平、求职意向、培训意愿、就业状况等)进行摸底,完善基础台账,充实更新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二坚持“就地就近”原则,开展劳务对接,根据农村劳动力和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开展定向招聘、培训、服务,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与企业用工良性匹配。三是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镇目标责任制。2015年首批在我县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镇4个,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10个,吸纳农民工就业500人以上。四按照《汉中市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的认定条件、程序、资料,申请认定示范镇和示范基地。五采取搬迁安置与就业安置同步、技能培训与就业创业并重,政策扶持与自主创业结合,使移民搬迁群众能够“搬得出、稳得住、好就业、能致富”。

  2、整合力量,加大投入,开展技能提升计划提高就业质量。着力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五统一”,以培训促进城乡就业。一是调整培训思路。将大范围的全面培训调整为围绕产业发展、市场需求、企业需要,有针对性地培训。二是整合培训资源。对全县现有职业培训场地、师资、设备等进行整合,对培训机构实行政府采购,建立工作统一,资金统筹的职业培训机制。三是抓实培训质量。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建立严密的培训质量控制体系,力求培训的实效性。四是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不断扩大高技能人才培养规模。五是广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不断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稳步实现就业。

  3、认真组织,抓出成效。一是完善就业登记制度。通过定期登记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摸清本地劳动力资源状况,准确掌握各类人员就业和失业的实际情况。二是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录用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各类用工单位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各类企业新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的跟踪服务工作,着力解决一些企业只用工不备案的问题,为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享受合法权益和准确计算失业率创造条件。三是完善职业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制度。实行政府投资购买培训就业成果的办法,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对市场紧缺的、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输出就业的专业工种,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培训,将培训能力强、质量好、就业率高的培训实体优先确定为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依据培训后实现就业的人数给予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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