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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补贴提至5000元 对象条件放宽
发布时间:2015-08-03 16:29 作者:LUPA

来源:上饶晨报

    吕晓峰 记者任晓莉报道:7月27日,记者从市就业局了解到,为更好地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进一步调动大学生创业积极性,支持和引导更多大学生创业,市就业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自7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求职创业补贴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000元。

  1发放创业补贴鼓励大学生创业

  据市就业局市场就业科负责人介绍,为鼓励大学生创业,我市积极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对大学生实行求职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力争每年引领万名大学生创业。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2013年、2014年,我市共为296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23.68万元。今年1-6月份,共为246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19.68万元。今年7月份开始,我市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至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800元提高到1000元。

  对于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国内各类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记者了解到,过去毕业两年内的大学生,才能领到一次性创业补贴。此次不但将对象条件放宽,补贴标准也由过去2000元提高至5000元。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只要上述大学生在上饶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有固定营业场所,领取了营业执照,能提供税收财务证明的便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于已经进行就业创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待遇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此外,相关单位部门还将建立健全弹性学制管理办法,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2申请创业补贴需提供的材料

  据了解,大学生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需本人向工商登记注册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录用员工花名册、企业财务报表、通过金融机构向招用人员支付工资凭证、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经办机构票据为准)原件及复印件等企业材料,或者提供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经办机构票据为准)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目前,该政策已正式实施,正在创业的在校大学生及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前往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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