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创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创业扶持相关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5-07-07 14:32 作者:LUPA

来源:武义新闻网

 

    又到一年毕业季,为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创业,现将近年来我县出台的一系列鼓励政策在此发布。请结合自身需要,向县就业处申报相关待遇。

  一、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补助

  主要内容:毕业年度内(指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县户籍高校毕业生到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收入低于2000元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不超过2年的就业补助。

  二、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主要内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儿、残疾人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

  主要内容:毕业2年内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消地域限制)见习期(6-12个月),政府按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50%给予生活补助。

  四、高校毕业生创业社保补贴

  主要内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人经营的,在营业证照有效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给予一次性一年的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五、高校毕业生创业场租补贴

  主要内容: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租赁经营场所且首次经营满1年以上的,凭相关材料给予年租金10%的租金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期限不超过2年。

  六、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主要内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一定比例贴息。

  七、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主要内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最低标准之和给予一年的社保补贴。

  欲了解更多的就业援助和创业扶持政策,可以加微信公众号:ggjyfw,或者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8号窗口,电话87620301。

  作者: 初审:张莹,终审:周子恒 编辑: 何凌云

 

上一篇:
下一篇:

浙ICP备09056983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3258号    Copyright © 2009-2021 LUPA
用户名:
登陆密码:
已登录成功

选择文件


点此下载模板>>

登陆失败
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