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妇女报
为更好地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实现自身发展,女大学生、用人单位、政府、社会等应如何共同努力?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杨慧博士。
记者:采访中发现,女大学生就业比较倾向于选择国企、机关等相对稳定的环境,您认为这一心态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杨慧: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等相对稳定的环境,属于体制内的单位。因为传统观念、就业难、不同单位社会保障福利水平差异明显、家庭影响等多个因素,很多大学生都希望能在稳定的体制内单位就业,并非只有女大学生如此。应当看到,这一想法背后的原因比呈现出来的表面意愿更为重要。
社会保障制度是确保社会稳定发展的“安全网”,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实际上,在不同类型的单位就业,职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存在差异。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资料,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是3.22亿人、2.74亿人、1.64亿人、1.99亿人、1.63亿人,女性参保人数分别是1.46亿人、1.26亿人、6862万人、7537万人、7117万人。
各类用人单位应该按照《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要求,为职工及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和生育保险费用。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非国有单位的社会保障程度,消除不同单位类型的社会保障差异,逐步降低大学生对体制内单位的青睐程度。
记者:女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或多或少会遇到性别歧视,您认为女大学生应如何应对?
杨慧:2014年我们“针对招聘性别歧视行为的平等就业监管机制研究”课题组对北京、河北、山东的三所普通高校、省部共建高校和211工程高校的男女应届本科毕业生调查发现,有86.18%的女大学生在求职应聘过程中遭遇过一种或多种性别歧视。
这些歧视形式主要包括:有些单位的招聘信息显示限男性或男性优先,有些在招聘时对女大学生说,这个岗位需要经常出差、经常加班,不适合女生,招聘单位告知男大学生需要经常出差、经常加班的次数,明显少于对女大学生告知的次数,这是一种性别歧视。实际上所招聘的岗位出差、加班的频率并非那么频繁,即便女大学生回答可以接受出差并能调节好工作和生活,用人单位仍然不愿雇佣。所以,这个问题本质上并不是出差、加班的问题,而是用人单位不愿意招聘女性。
另外,我最近所做的访谈发现,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招聘单位直接而明确地拒绝女大学生的现象依然存在,间接而含糊地拒绝女大学生的现象更加普遍。特别是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不愿承担女性生育二孩增加的用人成本,于是在招聘时询问女大学生是否是独生子女,甚至要求出示独生子女证,这是很明显的性别歧视。
对于如何应对招聘性别歧视,如果学校开设性别课程,女大学生应尽可能多涉猎相关知识,全面提高个人的能力;注重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对性别歧视的认识。目前,全国已经有两起就业性别歧视的案件胜诉,女大学生遭遇性别歧视,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更重要的是,主流媒体在新闻报道的过程中,应注重传播先进性别文化,给社会公众形成正向的引导,为男女大学生平等就业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应尽快创造平等就业环境。
记者:相当一部分女大学生离开了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希望兼顾事业和家庭,您认为这表明女大学生就业更为理性吗?
杨慧: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拥有更多的资源和机会,但是就业容量有限。选择离开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就业是大学生理想和现实的选择,同时也符合政策引导方向,更多大学生选择在基层发展也能促进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男女大学生同样存在这样的变化趋势,不单单女大学生选择离开一线城市。
在工作选择中注重平衡工作和家庭,是很好的趋势。不仅女大学生如此,男大学生同样应重视家庭,平衡工作和家庭。第156号《有家庭责任的男女工人平等机会和平等待遇公约》(1981年)及165号同名建议书,已对各国保障有家庭责任的工人的平等就业权利和机会、反对就业歧视,为平衡工作和家庭创造条件提出了要求。有家庭责任的职工不仅包括女性,也包括男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明确规定,政府要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夫妻双方兼顾工作和家庭提供支持。此外,用人单位也要创造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促进男女共同承担家务劳动的氛围。
记者:女大学生中真正选择创业的很少,创业成功的更少。您认为社会应为女大学生创业提供哪些条件?
杨慧:女大学生创业除了个人是否有创业意识,是否有创业能力外,能否获得创业支持也是非常重要的影响因素。
政府高度重视包括女大学生在内的妇女就业创业,出台了多项支持性政策。2009年,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全国妇联4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为包括女大学生在内的妇女创业提供了资金支持。同年,全国妇联、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共同启动“女大学生创业导师行动”。为了提升大学生创业意识,使大学生掌握创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熟悉创业的基本流程和基本方法,2012年教育部把创业教育纳入高校课程体系,提高大学生的创业能力。
包括女大学生在内的女性创业者难以获得充分的融资是制约创业和企业成长的重要因素。最新一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显示,女性创业者在最需要的帮助或支持中,选择最需要创业资金支持的占55.71%,比同类男性高出3.57个百分点。
2015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进关于创新和创业的扶持政策,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在该《意见》有关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创新银行支持方式中,融入社会性别视角,创新针对女性创业者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切实为促进女大学生创业创造条件。同时,应加大促进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力度,将政策宣传方式与大学生获取信息的常用途径相匹配,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点对点传递给女大学生,便于大学生实时获得就业、创业政策。
记者:您认为女大学生应怎样制定职业发展规划?
杨慧:大学生一定要制定职业规划。这个职业规划不要等到择业过程中才制定,最好在大学前几年,甚至在高中确定学习文科还是理科时,就应该不断考虑将来从事的职业。可以通过和任课老师交流、参加实践见习、与学长学姐沟通以及浏览职业发展研究等逐步确定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让自己的职业发展更清晰、更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