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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3 14:26 作者:LUPA

人社部发〔2015〕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财政厅(财政局、财务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委、局、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扶贫办(局),团委:

2015年是实施第二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的收官之年。各地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改革任务,开拓创新,精心组织,规范管理,强化服务,扎实做好2015年“三支一扶”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安排招募计划,严格规范组织选拨招募工作

各地要在中央下达的招募计划基础上,统筹考虑城乡基层人才实际需求、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保障水平、期满就业情况等因素,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确定本地“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总体规模。要会同本地“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详细的招募工作方案。岗位征集过程中,要注重适当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当前或未来2-3年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倾斜。要明确拟招募岗位的专业要求,不断提高人岗专业匹配度。为进一步加大基层水利岗位的招募力度,今年起在安排招募计划、征集招募岗位、发布招募公告时,将水利岗位从支农项目中单独列出。

各地要严格规范选拔招募流程,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确保选拔招募工作平稳实施。要坚决杜绝选拔招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有条件的地方,可统筹安排“三支一扶”计划和其他基层服务项目的选拔招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方便高校毕业生参加。各地原则上要在6月30日前完成选拔招募工作,7月31日前将拟招募人员基本信息上传至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要确保上传信息质量。

二、立足岗位,扎实抓好“三支一扶”大学生培养使用和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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