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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管理突破户籍限制 毕业生异地可享免费服务
发布时间:2013-09-04 11:20 作者:LUPA

2013-09-03  来源:人民日报

 

进入9月,2013届高校毕业生已离校。今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达699万,为近年来最多,就业难度不小。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如何帮助其尽早找到工作?国家有哪些帮扶措施?日前,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

实名登记,接受政策扶持

    离校后未就业,接受就业服务的第一步是实名登记。

    今年,国家首次出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要面向所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放,包括户籍不在本地的高校毕业生,为其办理求职登记或失业登记手续,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其中,直辖市为非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表示,这一措施打破了以往基于户籍制度形成的就业服务管理模式,允许毕业生异地登记、在登记地享受就业服务和政策扶持,是“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最大的亮点。这一突破,适应了高校毕业生流动性大的特点,突破了现行以户籍为主的就业服务管理模式。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公布了全国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在全国公共招聘网、中国国家人才网上进行查询,并可就近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登记,或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前些年,不少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为档案、社保的事情发愁。今年,国家明确地方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托管、人事代理、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等一系列服务,同时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企业吸纳毕业生可享优惠

    如何尽快让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找到工作?人社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介绍说,各地将广泛收集提供就业信息,并组织就业见习。

    目前,人社部全国公共招聘网已覆盖部本级和全国180家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每天更新发布实时有效岗位数保持在20万条左右,同时通过新浪微博“全国公共招聘网CJOB”实时对外发布,初步实现了招聘信息的全国联网和共享发布。

    中小企业是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人社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介绍,对于吸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企业在6个月之内对新招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岗前培训的,可享受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新招收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4年年底;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地方财政优先考虑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

    同时,对有就业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还将及时纳入就业见习工作对象范围,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期间有基本生活补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据介绍,自2009年以来,全国已经有100多万高校毕业生参加了就业见习。其中,多数通过见习实现了就业。

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开发临时性就业岗位

    促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人社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说,对接受各项就业创业服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困难高校毕业生,各地将开发临时性就业岗位,保障其基本生活有着落。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

    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并制定了一系列帮扶政策。“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人社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强调。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能享受哪些政策优惠?这位负责人介绍,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国家同时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提升毕业生的创业能力。从今年起,在校毕业生享受创业培训补贴的开始时间从目前的毕业学年1月1日提前到毕业前一年7月1日。此外,允许高校毕业生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日渐兴起的网络创业模式,各地也给予大力支持,目前浙江省已经出台文件将网上创业高校毕业生列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社保补贴政策扶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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