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就业创业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3 14:26 作者:LUPA
 、“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要积极向区域内国有企业等用人单位推荐服务期满大学生,有条件的可组织专门的岗位对接活动。要将未落实就业去向的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进行实名登记,提供“一对一”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五、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做好2015年其他各项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三支一扶”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健全本地“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水利等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人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工作健康发展的合力。

要认真做好经费管理使用工作。省级人社部门要按照中央下达招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补助标准,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做好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的测算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分别报送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坚持专款专用,切实做好经费拨付、管理、使用和监督等各环节工作。各级人社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安排“三支一扶”工作所需经费,确保“三支一扶”工作顺利实施。

各地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全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按照信息上报的审核流程,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类信息的采集、上报和更新工作。8月31日前,完成今年新上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数据更新;12月31日前,完成在岗人员数据完善和服务期满人员信息更新。今年,人社部将进一步完善全国“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调整相关统计指标,增加地方工作进度调度功能,各地要及时跟进、落实到位。

各地要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实施成效,挖掘并宣传“三支一扶”大学生优秀典型事迹,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地要认真总结地方和有关部门在选拔招募、管理服务、期满就业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促进相关交流借鉴。

各级人社部门要组织开展第二轮“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系统总结本地2011年以来“三支一扶”计划的工作进展、主要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提出深入推进“三支一扶”计划的政策措施。省级“三支一扶”办要在总结评估基础上,形成书面的评估报告,于9月30日前报送全国“三支一扶”办。

[上一页1  2  3  4  5 [下一页]
上一篇:
下一篇:

浙ICP备09056983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3258号    Copyright © 2009-2021 LUPA
用户名:
登陆密码:
已登录成功

选择文件


点此下载模板>>

登陆失败
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