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要普遍开展新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基层情况、完成角色转换。各地特别是县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基层服务单位的沟通联系,明确每一名“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积极推进选拔“三支一扶”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委员工作。要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在岗培训,实行“导师制”、结对帮扶等,不断提升“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基层的能力。要进一步完善管理考核制度,建立“三支一扶”大学生日常表现跟踪了解机制,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要加强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引导“三支一扶”大学生乐于投身基层、积极发挥作用。要关心“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协调加大食宿、交通、卫生保健等保障力度,开展必要的慰问交流活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搭建灵活多样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和交流平台。
三、加大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力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各地要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根据同岗位人员待遇调整情况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不得出现拖欠现象。
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政策,省级“三支一扶”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力争实现全员参保。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建立绩效考核奖励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生活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四、多措并举,全力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
各地要高度重视服务期满大学生就业工作,综合施策,拓宽门路,强化服务,建立多渠道流动机制。鼓励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按规定积极留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补充基层人才队伍力量。认真落实公务员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优先招聘、考研加分等扶持政策,促进服务期满大学生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就业或继续升学。对有创业愿望的,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