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力度。强化对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严防招聘过程中出现性别、民族、残疾等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歧视,维护毕业生的就业公平权益。将就业困难的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和重点帮扶。对未就业的毕业生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为就业困难的毕业生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尽快制定面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积极帮扶困难毕业生实现就业。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对我省争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范例、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相关部门、各高校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做好这项事关全局的重要工作。
(二)强化组织协调,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做好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指导高校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强在校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和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高校要落实“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推动教学改革,积极做好就业指导和创业教育,努力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能力。要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要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主动吸纳毕业生就业。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媒体要采取灵活有效形式,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积极宣传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引导高校毕业生客观、理性、辩证地认识就业形势,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尽快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