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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5-10-23 16:42 作者:LUPA

来源:中国职业信息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配套文件,同时也是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职业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有关意见的重要举措。《意见》针对当前职业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新形势下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教学标准体系,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思想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意见》要求,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加强文化基础教育,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要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培育机制。

  《意见》提出,要改善专业结构和布局。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要求,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积极发展相关专业。紧密对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重点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点。

  《意见》要求,要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积极稳妥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科学确定适合衔接培养的专业。统筹安排开展中高职衔接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顶岗实习。支持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职接受继续教育,根据职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度。

  《意见》指出,要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完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体系,提升行业指导能力。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切实规范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加大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意见》明确,要强化教学规范管理。完善教学标准体系,积极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坚持和完善巡课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健全教材建设管理制度。

  《意见》强调,要完善教学保障机制。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建立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装备标准体系。强化教科研对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服务功能。

  教育部对《意见》的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和各职业院校要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二要加强督查落实。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典型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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