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国早报
7月23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加快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现形式,全面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强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保障机制。
作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配套文件之一,《意见》全文4部分、13条,对集团化办学的参与主体、组织形式、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等提出了要求。
《意见》要求,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各地对职业教育集团开展体制机制改革、招生招工一体化、培养模式创新等探索实践,要优先给予政策支持。要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要落实好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支持集团内企业成员单位参与职业教育发展。
加大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投入。各地要多渠道加大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具备教学、生产、培训等功能的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和仿真实训系统,建设就业、用工、招生、师资、图书、技术、管理等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研发中心和共享型教学团队,提高集团内涵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