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职业教改

山西省职业教育推行校企合作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5-08-28 15:28 作者:LUPA

来源:中国教育装备采购网

  今后职业院校将推行校企合作办学新模式,并积极实行“双证书”制度,毕业生可获得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一毕业就有能力上岗。省政府办公厅8月13日发布的《山西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将校企合作作为今后职业教育的发展方向。

  为了更好地解决毕业生就业,我省将推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办学新模式。职业院校与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在人才培养与职工培训、科技创新与技术服务、资源共享与共同发展等方面开展合作。一方面,职业院校的学生可直接进入定点企业实习,企业将指派专业人员指导教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企业也在学校设立了培训基地,可定期组织员工到技校参加技能培训。《办法(试行)》规定,学生在企业实习,应当由学校、实习企业和学生或学生家长三方签订实习协议,明确三方权利义务,约定学生生活津贴等实习报酬。在企业连续上岗实习3个月及以上的学生,实习报酬发放标准应不低于上年度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实行“双证书”制度,在教学中引入国家职业标准,实现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向合作企业优先推荐毕业生。企业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与合作职业院校共同培养的学生。

上一篇:
下一篇:

浙ICP备09056983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3258号    Copyright © 2009-2021 LUPA
用户名:
登陆密码:
已登录成功

选择文件


点此下载模板>>

登陆失败
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