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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职教集团化
发布时间:2015-08-05 15:42 作者:LUPA

来源:南方都市报

        7月23日,教育部网站发布《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加快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现形式,全面提升职业教育集团的综合服务能力,不断强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保障机制。

        作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的配套文件之一,《意见》全文4部分、13条,对集团化办学的参与主体、组织形式、治理结构、运行机制等提出了要求。

        行业企业均可牵头组建职教集团

        积极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发挥政府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政策保障和监督管理作用。支持示范、骨干职业院校,围绕区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特点,牵头组建面向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区域型职业教育集团。支持行业部门、中央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职业院校,围绕行业人才需求,牵头组建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支持地方之间、行业之间的合作,组建跨区域、跨行业的复合型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吸收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职业教育集团,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集团的整体实力。

        鼓励应用技术类高校参与职教集团化办学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职业教育集团要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有机衔接、高效运转的运行机制。要健全民主决策和成员单位动态调整机制,保障职业教育集团可持续发展。要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建设以相关各方“利益链”为纽带,集生产、教学和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技术创新平台,促进校企双赢发展。要强化校校合作、贯通培养,鼓励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广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人才成长“立交桥”建设。要强化区域合作、城乡一体,支持优质职业教育集团开展跨区域服务,深化招生就业、专业建设、课程开发、资源共享、学校管理等合作,促进区域间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职教集团发展

        《意见》要求,完善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支持政策。各地对职业教育集团开展体制机制改革、招生招工一体化、培养模式创新等探索实践,要优先给予政策支持。要支持建设一批示范性骨干职业教育集团。要落实好教育、财税、土地、金融等政策,支持集团内企业成员单位参与职业教育发展。

        加大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投入。各地要多渠道加大投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具备教学、生产、培训等功能的共享型实训基地,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和仿真实训系统,建设就业、用工、招生、师资、图书、技术、管理等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产学研一体化研发中心和共享型教学团队,提高集团内涵发展和社会服务能力。

        解读:对职业教育意义重大

        国家督学、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廖益教授告诉南都记者,此次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意义非常重大,对于职教集团的发展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文件全面系统总结了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提出了很多前瞻性的政策。对于职教集团的实现路径,提出了多元主体,可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突破。

        廖益表示,《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对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支持,各地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支持职教集团的发展,“如果各地能够按照教育部的政策要求,教育部门协调其他部门,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等举措,将会大大推动职业教育的发展。”

        2013年,广东工贸职业教育集团成立,目前有110家理事单位,包括企业、行业协会、高职院校、中职学校等。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专门划出100亩土地,作为校企合作园区,引进了十几家企业,成立工作室等,推动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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