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相衔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我部定于2013年4月12日下午召开全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总结近年来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构建现代职 业教育体系的经验和做法;根据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总体部署,按照“外部对接、内部衔接”的要求,研究确定新形势下推进中高职衔接,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 革创新的目标、任务、政策与措施。
二、会议时间及会场安排
会议时间: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15:00-16:30
会场安排:主会场设在教育部机关北楼二层报告厅。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设分会场。
三、与会人员
1.主会场出席人员:教育部领导;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部分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信息化教学指导委员会、文化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或秘书长;部内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人;部分行业、企业代表。
2.分会场出席人员: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含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及处长、教 研机构负责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行业、企业代表(由各地自行确定并通知有关人员参会)。
四、其他事项
1.定于4月12日(星期五)10:00-11:0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主会场联系,联系电话010-66097587。
2.请在主会场出席会议的单位于4月11日(星期四)12:00前将与会人员姓名、单位及职务、联系电话、车号报至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3.请各地于4月11日(星期四)12:00前将分会场出席会议的主要负责人姓名、单位及职务报至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4.届时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就座。
联系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徐勇雁 张磊
电话:010-66096722,15911095107
传真:010-66097344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