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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葫芦岛市制定实施国家百城技能振兴计划
发布时间:2013-06-21 11:11 作者:LUPA

2013-06-17  来源:葫芦岛市城乡就业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百家城市中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16号)精神,作为全国技能振兴百家城市之一,葫芦岛市以此为契机,强力推动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实施,全面实施百家城市技能振兴计划。

一是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构建职业培训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技工院校为基础、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深入开展以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为重点的职业培训工作。推进技工院校改革、优化培训资源配置、建设“一体化”师资队伍、完善校企合作和新型学徒培训。坚持培训与鉴定、就业相结合,不断满足劳动者接受职业培训的需求,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是以满足岗位需求为导向,搭建多元评价体系。建立由企业自主评价、社会化考评、专业能力考核、行业资格证书认证等多种评价方式组成的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体系。坚持“职业能力与工作业绩相结合、国家标准与岗位要求相结合、专业评价与企业认可相结合、行政指导与技术支持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技能鉴定与考核评价相结合”的人才评价原则,在职业院校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充分发挥职业资格社会化考核鉴定主渠道作用,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自主评价,拓展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三是以健全政府奖励为引领,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提高“人才是强市之基,人才是竞争之本,人才是转型之要”的认识,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好的投入”和“人才以用为本”的理念,制定和完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办法,完善技能竞赛制度,实施技师人才津贴和技师专修培训补贴,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健全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和技能人才培养开发机制,营造重视人才、尊崇人才的浓厚氛围。

通过实施技能振兴专项活动,葫芦岛市将建成1个市级职业培训示范基地、1个市级创业培训服务示范基地、1个市级技能人才公共实训鉴定基地和1个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立健全以提升职业能力为核心的职业培训体系,使全体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不同阶段都能享受到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和政策扶持。培养一批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技能人才,形成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为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发展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探索新路径、新模式、新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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