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创事记
文/李淑莲 北美智权报(cn.naipo.com)主编
从1979年到现在,台湾地区“科技研究发展项目计划”(简称科专计划)已经迈入第36年。科专计划是台湾地区“经济部”为了协助台湾产业科技发展,配合台湾地区“行政院”“科学技术发展方案”而开始实施的,由台湾地区“工研院”、“资策会”等技术研究之财团法人机构来负责执行前瞻性、关键性与共通性的产业技术研发,这些相信大家都知道。
1970年代台湾都是以中小型企业为主,根本没有像台积电、宏碁、华硕、鸿海、友达……等等全球员工数以万计的大公司,因此资金及资源相对有限,由政府辅助业者进行投入庞大资金及人力资源的关键性高科技技术研发是必须的,大家对于台湾地区“工研院”及“资策会”这类法人机构过去历史任务的表现也相当肯定。
然而,时光飞逝,物换星移,台湾的产业环境与产业结构已经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与30多年前已是大大不同,在这种情况下,科专计划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性?又或是说科专计划的宗旨、目的及执行方式,是否需要重新检视,以避免资源的浪费及滥用?
台湾地区“经济部”的科专计划原本有法人科专、业界科专及学界科专3大类型,但业界科专于2014年转型为“企业创新研发补助”后,便只剩下法人科专及学界科专(请参见图1)。当然整个科专计划都会因为物换星移,产业环境改变而有重新检视的必要,但为了避免过分发散,本文只把焦点放在历史悠久、影响层面较广的法人科专、以及其中的专利部分。
图1.经济部科专计划之类别及推出时间
“2013科技项目执行年报”数据显示,2013年法人科专投入的经费约141.35亿新台币,占整体科专计划的78.41%,由表1的19个研究单位瓜分。其中台湾地区“工研院”及“资策会”所获得分配的比例最高,特别是工研院,2013年从科专计划中取得的研究经费高达84亿新台币。
表1. 法人科专计划执行单位及2013年度预算分配
一般来说,评估科专计划的绩效有2种方式,一种是从执行单位别来评估,另一种则是从依计划别来评估。但不管是那一种方式,评估的标准几乎是共通的,其中有一项是“岛内外专利申请/获得/应用件数”,另外还有论文与研究报告产出的篇数、研讨会场次及人数、技转件数/厂商数/金额、专利授权金金额……等等。其中,专利件数与论文篇数是非常没有意义及危险的考核标准,因为很多时候垃圾专利及垃圾论文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的。
每年当政府在宣传科专计划的绩效时,都会强调其获得的专利数,一般民众不了解专利,都只会觉得:“好厉害啊,绩效那么好”;特别是近年各国专利大战烽烟四起,一般人的认知就是握有很多专利就很了不起,殊不知很多都是为了专利而专利,很多专利都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
在要投注多少时间与金钱在一个专利上?取决于专利的价值与质量一文中,前美国IBM总部资深智权授权工程师,现任台湾“工研院”知识产权资深业务总监许履尘曾经直言:“有一些没有价值的专利就不需要花那么多钱去申请,那为什么会有那些专利呢?就是因为我们要去应付KPI。像有些单位会规定这个项目下来要产生多少专利,我们都知道这是没有价值的,那这些专利为什么要花那么多的钱去申请?而且有些专利去申请的时候又很容易通过,不管是在台湾还是美国,通过率都达60%—70%,因为IPO也是需要收取申请费及维护费。”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垃圾专利,只是为了应付KPI而专利、为了专利而专利。每一年的科专计划究竟产生了多少这种垃圾专利?浪费了多少纳税人的钱?像某国立大学有一个个案是参与了一个为期二年的政府项目,必须产出3个专利,试问2年要拿3个专利除了申请新型专利之外还有什么办法?而这样为了结案而得出来的专利究竟有什么价值?
很多科专计划的执行人为了要让绩效达标,明明知道有些专利技术毫无价值,甚至是有瑕疵的,仍然会不顾一切申请专利。除了浪费专利申请费外,每年度的维护费也不是一个小数目。另外,更恐怖的是,因为法人机构跟一般民间机构不一样,特别是拿政府预算产出的专利,即便明知没有用或是有瑕疵,也不能说抛弃就抛弃,必须依台湾地区“经济部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第22条规定来处理,耗时费力,在未处理完毕前还必须乖乖的每年缴维护费。
支持新创事业 补助专利申请
拿多少经费就要消耗多少经费,这就是科专计划,有参与过的都应该了解。20、30年前,一些法人机构如工研院或许真的是科技业的摇篮,也替业界产生了不少有实力的工程师,也让工研院更有技术,一直走在技术前端。然而,科技业一直在转型,30多年间已经不知翻了几百转,但台湾地区政府却仍是一成不变的独厚这些法人机构,相对业界的补助少许多,这对业界是否有点不公平?
现在讲究的是软实力,特别是APP盛行之后,台湾很多新创公司都是以“软实力”为发展核心,基本上不像投资硬设备般需要庞大的资金,但相对的知识产权就很重要。然而,申请专利对这些新创公司而言,可以说是很大的负担,特别是软件或是APP的市场多是全球性的,要申请海外专利更是需要庞大的经费。然而,软件、APP是最容易被抄袭的东西,创意如果没有好好保护,东西卖再好也没用;特别产业开发早期在市场卡位很重要,对于资金窘困的新创公司而言,可以说是两难。
为了协助台湾产业 (不一定是新创)的健全发展,政府应该大量削减法人科专计划的预算,用来补助企业专利规费。历年来法人科专产出了那么多专利,有多少后来因为质量不良而放弃维护的?有多少完全没有价值却缴了十几年的维护费?政府有统计过吗?如果把那些预算都拨给业界,一定可以协助不少新创公司。
因为新创技术最重要的是以专利卡位,因此补助新创公司申请专利十分重要,毕竟新公司在创业前几年因事业未上轨道或是还没找到创投,资金会比较窘困。然而,在每年维持费的部分,这些公司就应该自行负担,因为等专利获证时,公司也已营运了一段时间,政府的角色只是在业者创业之初推他一把而已。
这种专利规费的补助不需要回馈也不需要绩效考核,因为如果新创公司未来创业有成,就是对台湾社会最大的回馈;另外,由于政府只补助初期专利规费,其他事务所的撰稿费服务费等等,业者必须自理,如此一来除了可以实报实销,不会滥报之外,业者也不会为了消耗经费而胡乱申请充数,毕竟他们本身也要付出一定的时间与金钱,当然会更审慎的评估自己送出的专利申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