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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全面实施将是大势所趋
发布时间:2013-03-11 14:01 作者:LUPA

教育部: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全面实施将是大势所趋

        “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政策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都是每个省自己制定标准。”2月20日,在教育部春节后首场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成司司长葛道凯在回答中国青年报记者提问时如是说。但他强调:“高职院校生均拨款全面实施将是大势所趋。”

  教育部在2012年推动各省(区/市)落实《职业教育法》和《教育规划纲要》相关责任,制订和实施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2012年,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河南、湖南、海南、重庆、新疆等10个省(区/市)出台了相关文件。“这说明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建立,按法律要求、按经济发展要求、按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办学得到更多保障。”葛道凯说。

  “中职全面免学费已经是大势所趋。这既是国家政策驱使为之,也是各个省市自觉为之。”葛道凯司长介绍,经国务院同意,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职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有9个省(区/市)(包括内蒙古、山西、江苏、福建、重庆、贵州、青海、宁波、厦门)将免学费范围扩大到所有中职学生,免费资金由财政补贴职业学校,补贴标准从2000元~4800元(每生每年)不等。“这9个省(区/市)不仅完成了国务院交给的任务,而且超额完成了任务。”葛道凯司长强调说。

   同时,教育部设立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目前已经确定示范产品为保费39元,保期3年,保额50万元。目前,该示范项目已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河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25个省(区/市)正式启动。

  “实习责任保险对于职业教育的发展太重要了”,葛司长说,“职业教育不同于中小学教育,职业院校学生必须要到企业、到一线去顶岗实习,但这又存在一定风险。”为化解实习学生和实习单位的风险,教育部曾发出《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推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通知》,但是其实施的效果并不明显。2012年,政府改用招标方式确定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示范项目(产品),加强学生实习安全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切实维护学生权益。葛司长介绍说:“我们通过招标方式,让所有的保险公司都参与进来,让他们自己承诺收多少保险费,保多长时间,保额是多少。通过比较分析,最终确定的职校生实习责任保险示范产品是保费39元,保期3年,保额50万元。”

  葛道凯司长同时强调,虽然这是迄今为止较好的理赔方式,但是他还是要提醒学生、学校和企业要加强安全教育,减少安全事故。“安全重于天”的理念不能丢。

  同样令人关注的,还有高职院校的招生改革。作为高考改革的重要部分,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将发挥“试水”作用。据了解,2012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进一步深化,推广“技能+知识”考试方式,开展试点的院校有近500所、招生100余万人。“这就意味着在1200余所高职院校中,已有近一半的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招生考试,在高职招生300余万人的总量中,有1/3的学生是通过单独招生招收的。”葛道凯说,高职招考改革为建立符合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的考试招生制度积累了经验。

  同时,2012年教育部在黑龙江新建“国家现代农村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服务现代农业;在山东潍坊新建“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服务黄蓝战略;在安徽皖江城市带新建“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服务产业转移。葛司长说:“试点和试验区的设立,既不是教育部独自进行顶层设计,也不是单纯按地方实践去做,而是要把教育部顶层设计和地方实际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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