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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新规明年实施
发布时间:2013-03-07 13:42 作者:LUPA

江西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新规明年实施

2012年12月29日  来源:江西日报

近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明年1月1日起,《江西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不仅扩大了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和职业(工种)范围,培训费补贴标准也提高到每人最高3000元,培训期间还将对部分困难学员发放生活费补贴。

与以往相比,该《办法》一是扩大了享受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四类人员以及省政府明确规定的其他人员;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或高技能人才培养并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二是扩大了补贴的职业(工种)范围,从以往单一、零散的培训范围扩大到了4大类43个小类近千个职业(工种),几乎涵盖了目前社会上能够开展培训的所有种类,为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提供了更大的选择范围。

明年起,按照培训时间、培训成本、难易程度等因素,培训费补贴标准将从原来的每人200至1600元提高到每人300至3000元;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200元提高到每人200至600元。同时,首次明确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两后生”(初中、高中毕业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给予每人每天15元的生活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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