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原《深圳市异地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办法》(深财社规〔2012〕60号)同时废止。
(个人、企业申请从业人员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系统登录网址:https://sz12333.gov.cn/NMGLDOutWeb/login.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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