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户申报。企业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网站填报企业资料,打印《深圳市企业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立户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申报立户。提交《深圳市企业申请技能培训补贴立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企业培训方案(含计划大纲)、培训人员花名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的《企业提取支出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证明》(按申报网上提供的格式)及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的提取与使用在企业列为厂务公开的证明、企业纳税证明、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补贴申报。企业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网站,填报员工免费参加培训信息,向立户申报部门提交培训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培训计划大纲、《企业申报培训补贴信息总表》及员工签名确认的《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技能培训确认表》(均从申报网上填写打印)、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
受理申报的单位应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3.公示。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有关资料,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企业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网站公示5天。
4.异议处理。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受理单位复核。经复核,异议成立的,取消其补贴资格;异议不成立的,按规定支付补贴。
5.支付补贴。符合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将审核结果报送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基本账户。
企业自2013年9月1日开始网上申报上年度的培训补贴,12月31日截止网上申报,2014年1月31日截止书面材料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补贴申报程序:
1.立户申报。按照本条第一款要求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报立户。